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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启航前的准备工作

发布时间: 2023-07-29


  开航前,船长应履行以下职责:

  (1) 接到航行命令后,应立即宣布离船时间,通知船员按时返回船上,并准备好充足的燃料材料和船上所有生活必需品。

  (2) 检查船员证书是否完整。如果有临时替代人员,他们应该完成程序。对于值班人员,应详细介绍船舶的各种设备和操纵性,并妥善安排工作。

  (3) 检查船舶和所附拖驳的航行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状态,检查进出港签证程序。如果装载危险货物,应获得危险货物许可证。

  (4) 检查本船及其附属拖船的助航设备、操作机械、工具、牵引设备、锚定设备、消防救生设备。如果发现任何问题,应采取措施加以消除。严禁带病航行。

  (5) 检查货物的装载情况。货物的装载应符合要求。如果不符合要求,应通知相关人员及时整改。

  (6) 通知客舱对主机、辅机、轴系、配管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,做好出发准备。

  出航前,召开出航会,认真落实措施,明确分工,责任到人。